【補助開跑】「高教深耕計畫」115年推動產官學合作實施獎勵,即日起開始申請,收件至10/12,經費用罄將提早停止收件。
一、為鼓勵本校教師及學生積極參與產官學合作(含計畫、專案及活動等),強化研究發展能量與實務連結,提升技術創新與人才培育效益,並具體展現高等教育深耕計畫之整體執行成果,特訂定本要點。
二、申請資格:
為本校專任教師與在學學生。
三、申請要件與獎補助項目:
【教師】
1.教師與廠商洽談產學合作意願,每案獎助金額至多新臺幣貳仟元整。
2.教師產學合作計畫提案(未核定;教育部計畫除外),每案獎助金額至多新臺幣肆仟元整。
3.教師產學合作計畫提案(已核定並完成簽報者;教育部計畫除外),每案獎助金額至多新臺幣捌仟元整。
4.教師簽訂非政府補助型產學合作契約(MOU),每案獎助金額至多新臺幣伍仟元整。
5.教師輔導企業申請政府產學合作計畫(未核定;教育部計畫除外),每案獎助金額至多新臺幣肆仟元整。
6.教師協助企業執行政府產學合作計畫(已獲核定者;教育部計畫除外),每案獎助金額至多新臺幣捌仟元整。
7.教師促成產學人才媒合(實習、就業),每案獎助金額至多新臺幣貳仟元整。
【學生】
1.學生以本校名義執行校外研究計畫(教育部計畫除外)- ex.大專生計畫、聯合工商教育基金會、企業補助計畫等等,每案獎助金額至多新臺幣參仟元整。
2.學生依產業需求協助解決相關問題之產學合作計畫,並完成專題成果,每案獎助金額至多新臺幣參仟元整。
3.學生為合作計畫之論文共著人或專利共同發明人,每案獎助金額至多新臺幣肆仟元整。
4.學生參與校外實務競賽活動,每位師生獎助金額至多新臺幣壹仟元整。
5.學生參與校外場域實地參訪,每次補助金額上限新臺幣壹萬元整。
四、獎助金發放及認定方式:
(一) 本要點所稱之產官學合作,其合作對象含政府機關、民間團體、法人單位或公民營企業等。
(二) 本次受理申請之所有項目,以項目起始日為準,須介於114年11月01日至115年09月30日者為限。
(三)往年度未提出申請之案件,以及同一計畫(項目)已申請過獎助者,均不予受理。
(四)獎助資格審查結果將公告於本中心網站,不另行通知,請申請人自行留意公告資訊。
(五)因獎助經費有限,優先採紙本收件,並依本中心實際收件時間依序受理。申請資料不齊全、資格不符者,將予退件,且不列入收件排序。
(六)收件至10/12,因獎助經費有限,本中心得視經費執行情形提前截止收件,並公告周知。
五、申請人應填具本校訂定之獎助金申請表,並檢附各項獎勵所需之佐證資料,送交研發處辦理審查。
六、經費來源
(一) 本要點所需經費由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支應,所有獎助項目不得重複申請納入教育部其他執行計畫補助。
(二) 本要點所列獎助金受獎人應依本校規定填具簽收領據,免附統一發票,並檢附所需佐證資料備查。
七、收件地點 / 承辦人:八甲校區 圖書館7樓 研發處 / 廖小姐 037-381412。
八、獲獎助明細:於9/7後將入續公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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